2017年2月16日,阿里巴巴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杭州简世网络科技)索赔216万元万。庭审期间,双方各执己见:
阿里巴巴 | 刷单是整个互联网黑灰产业的一个分支,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消费者来说,刷单的交易量和好评,会对其产生严重误导;对商家来说,刷单使得原本应该给正规商家的流量、排名被炒信刷单商家抢占;从社会层面来看,刷单、炒信严重干扰了诚信社会的建设。 |
“傻推网”代理律师 | 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刷单”行为是违法的,且在不正当竞争法里,也没有将此次行为列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 |
“傻推网”法人杨先生 | 不知道“刷单”是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