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说,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①郑国的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让老百姓知道犯了法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②这个做法遭到了很多贵族反对。③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减弱了气势,新的地主阶层兴起,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④“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摘编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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