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在五指中,形状实在算不上美。身体矮而胖,头大而肥,构造简单,比人家少一个关节。但在五指中,却是最肯吃苦的。例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拼命按住;重东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劲顶住;要读书了,叫他翻书页;要进门了,叫他揿电铃。讨巧的事,却轮不上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指上前点头,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给人搔痒,人舒服后,感谢的是其他四指。
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线条。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遇到危险的事,都要他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打电话、扳枪机必须请他,打算盘、拧螺丝、解纽扣等,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要他主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