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赖一条邮路
①上世纪80年代初,我在自以为获得专业创作的最佳境地时,决定回归乡下祖居的老家,以求得一个耳目清静的环境,而不是陶渊明式的避世隐居。我在这里可以坐下来潜心阅读世界名著,可以平心静气回嚼20年乡村生活,形成新的作品。我几乎本能地关注着生活,尤其是乡村世界的变化,自然少不得一份报纸。能否每天看到当日的地方报纸,成为一个小小的却也揪心的问题。
②我祖居的村子虽然距西安不过50华里,却是一个被地理环境限制着的“死角”。回到这样环境的老屋里,我首先想到如何能读到当天的报纸。得知这里的邮递员仍旧是我熟悉的那位姓史的乡党,便找到他商量,把我所订的报纸投送到他每天必经的村子的我的一位亲戚家,由我走读上中学的儿子放晚学时顺便捎回来。这样,每天傍晚,我停歇工作的时候,坐在祖居的小院里,借着尚未暗淡的天光,打开《参考消息》,看世界的这个和那个角落又发生了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和趣闻;还有贴近我生活的《西安晚报》,既有国家大事,更有城市和乡村的新鲜事。我曾在该报上读到一位农村女人首创家庭养鸡场的新闻报道,竟然兴奋不已,随之便搭乘汽车追到西安西边的户县进行采访,先写了一篇报告文学发表在《西安晚报》,后又演绎成8万字的中篇小说《四妹子》,这是我写农村体制改革最用心也最得意的一部小说。
③每有或长或短的小说或散文写成,或者要投寄一封信,我便骑自行车赶到4公里远的邮政代办点。代办点设在军校大门内右侧的一间小平房里,只有一位代办员。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便拿出要寄的稿件或信件走到办理窗口前,看着那张熟悉面孔的眼神里显示出“你来了”的意象,等着我先开口。如果是寄信,我便会说要几张邮票;如果是寄稿件,便把封好的信递给他,让他在桌旁的磅秤上称一下重量,然后用算盘算出邮资。我用他摆在窗台上的糊贴好邮票,再把装着文稿的信封给他。他砸上有“挂号”字样的邮戳,仍然不说话,眉宇和眼神里显示出“办妥了”的意象,我也不多嘴,点点头便告辞了。
④我至今依然记得那张面孔,以及那脸上的表情。那张面孔,脸色微黄偏白,很洁净;眼睛不大也不小,永远是一种平和的神色;鼻梁不高不细,端正而庄重。他完全专注于案头的工作,多余一句客套话也不说,更不会有东拉西扯的闲话乃至废话了。有一次交办完邮件离开窗口时突然想到,他是只和我短言少语呢,还是对所有人都如此这般?我便侧立在一旁观望。见一位穿戴整齐的军校女学员走到窗口,手里拿着一个包裹送进窗口,然后看见他从窗口接过去,认真地检查,称重,算资,整个过程只听见一两句关于邮资的简短对话。一位同样年轻的男军人走到窗口,和那位女军人的过程如出一辙。接着看到一位穿戴不凡的中年女人,从衣着打扮和太过自信的走路姿势,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傲慢的人。她走到窗口,却不邮寄任何东西,只听她嗓门很响亮地向窗口内询问,却听不到窗口里他的声音。约略可以听得出来,她给远方老家的邮件,怎么还没收到?需要多少日子才能到?不会丢吧?从她离开窗口时的表情判断,她自己得到肯定的、可以放心的答复了,咣当响着的皮鞋敲击水泥路面的声音也是欢愉的。原来这人就是不爱说话。
⑤记得有一次例外,在我往信封上抹糊的时候,他却主动开口了:“你前日在报上登了一篇文章?”我颇为惊讶,他竟关注我的写作了。他接着又说了一句:“昨日回局里参加学习,我听大家说的。”他没说邮局里的人如何说我这篇小说。
⑥在我蜗居乡下祖屋写作的10年里,每有或长或短的小说写成,我便骑上自行车,骑过坑坑洼洼的砂石公路,在送到代办点的这4公里路途中,充满着一种跃着的心情,砂石公路上坑坑洼洼致成的连续性颠簸,不仅破坏不了我的好心情,反倒激发着蹈跃的连续性。乃至赶到熟悉的窗口前,和那张熟悉的脸孔面对面时,领会到那眼神里又现出“你又来了”的意象,我也不说一句客套话,只把邮件送进窗口……我已记不清10年间经他的手寄出过多少文稿和信件,从来没有丢失过。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这位代办员便成为我实现和外部世界沟通的最可靠的桥梁。
⑦新的世纪刚刚到来,我又回到离别了七八年之久的屋院,一个人住了两年,这是一种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最踏实也最美好的感觉。写作的欲望潮起时,便在那间小书屋里铺开稿纸。每有文章写成,依旧踏上轻便自如的自行车和大半生走得最多也最熟悉的家乡路,赶到4公里外的代办点,依旧是那间门口墙上挂着绿色邮箱的平房,依旧是开着下层窗户的窗口,依旧坐着那位微黄偏白面孔的代办员,变化的仅仅是他的头顶出现了白发。他在看见我的一瞬,眉眼里现出一缕不易觉察的诧异神色,问:“你不是进城了吗?”我答:“我又回来了。”之后再无话。我交寄了信件,点点头便告辞了。我至今不会使用轻便快捷的电子文稿的传递方法,还依赖于原始的邮寄手写稿件的途径。
⑧重回乡下祖居屋院的第二年,我骑上自行车赶到代办点的窗口前,交办完要邮寄的稿件窗口里的他让我等一下,对我说:“麻烦你办点事。”依旧是谦谦地微笑着,语气平静地告诉我,他很快要退休了。我不觉一愣,看不出这张呈现着中年人气色的脸,已经年上花甲了。心头微微一震,顿生眷眷之情了。他告诉我,孩子知道他认识我,便买了我的两本书,让他再见我的时候给书上签名。我自然应诺,用自己的钢笔,在那两本书上签下了我的名字。这应该是我最用心最认真的签名之一。他连着说了两句感谢的话。我为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和读者不知签过多少万册书了,却不敢接受他的感谢。我和他握手告别,他竟破例走出门来,在我准备推起自行车的时候,我又握住了他的手,有点不忍松开。
(取材于陈忠实的同名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