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义务教育法》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材料二:2018年1月5日,G1747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并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