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至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方某某从江苏省某地批量采购“三无”口罩进行销售赚取利益,共计销售该批“三无”口罩25万余只,销售金额达24万元左右,非法获利7万余元。经检验,被告人方某某销售的口罩均系不合格产品。2020年2月14日,浙江省仙居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对这一典型案件媒体及时跟进报道,市民纷纷点赞这一“打伪”行动,表示法治社会人人都应遵守法律。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