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对于提升全民族文化自觉和自信,具有深远意义.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或贤良人士,被称为“乡贤”.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乡贤文化,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不仅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还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吉林省为贯彻中央精神,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我省农村实际情况,把握本地风俗民情,倡导培育乡贤文化.鼓励“新乡贤”或用自己的优良品行引领社会新风尚,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奔小康,或反哺乡村、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自治与基层和谐;或以身作则传承家风,感染和教化百姓,滋养和润泽乡风.“新乡贤”文化建设以其深厚的历史传承和创新性的当代建构,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时代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