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耕者有其田”,是以往土地政策中的一个根本观念,初看上去似乎是最明白不过的,就是“经营农田的人就是该农田的所有者”,提倡的是农田经营和所有合一的主义。以佃户为主的农村中,在农田上劳作和经营的是占绝对多数的这一辈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人们,握有土地权的地主们可以在很远的市镇里,他们连所有农田在什么地方都不很明白。在这种农村中,经营农田的人并不是所有农田的人。
在一个承认土地所有者有权可以任意支配他的土地的地方,地主们只有在能获得“地租”的条件下,才会把使用他们所有土地的权利让给别人。所有者虽不自己经营他所有的农田,可是他单凭那“可以不给人经营”的权利,坐享着别人经营农田之后所收获的农产,这笔名作“地租”的收入,可以占农田产量总数的一半到一半以上。
任何人根据他的常识就能想像到:以佃户为主的农村中,每年一定得输出大宗农产到地主所在的市镇中去,结果使农村人民借以为生的资产大行减少,人民的生活程度随之降低。当然,有人可以说:佃户们的输出是和另外一笔无形的输入相平衡的,因为,他们靠了这笔输出获得了在农田上暂时经营的权利。他们的经营既靠着地主们的允许,地主们的允许就是一笔无形的输入。不管我们怎样替“地租”辩护,这种“有形输出,无形输入”的农村中佃户们的生活程度总是提不高的。
农民生活程度高不高与地主有什么关系呢?不能接受极低生活程度的人,本来不用来做佃户,“要租田就得这样,不租就算了么”,地主们自然可以这样说——他这样说,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承认他可以任意荒废他所有的农田,自己不经营,并不一定要给人经营。话是合法的,可是合法的并不一定能做得通,因为法律本身只在人民能容忍的时候才有效力。若是一条法律太使一辈人过不去,这辈人的反抗可以使该项法律失去效力。地租若高出了一辈佃户的生活所能容忍的限度时,就发生了“自愿坐牢,不愿交租”,以及“罢耕抗租”——一直到大规模的“农民暴动”和“政治革命”。
嵩目时艰[注]的先觉之士,要求有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就发生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所有田的人自己去经营他的田,或是不经营农田的就不能享有农田所有权。彻底地这样做,经营和所有合一之后,就取消了“佃户”这一种人,因地租而引起的农村经济的危机,以及农村经济危机而引起的政治叛乱,都无从发生了。
(取材于《内地的农村·农田的经营和所有》)
[注]蒿目时艰:蒿目,极目远望;时艰,艰难的局势。指对时事忧虑不安。
材料二:
若比较现在有田和没有田的农民,前者生活比较丰裕,可是没有田的既不能一跃而成为有田的,若要借钱来变成有田者,他们的生活很可能比现在没有田的时候苦。
中国农民的贫穷,基本原因是有耕地太少,有没有耕地权还是次要问题。不论从生产的增加或是为生计的提高上说,扩大农场面积应当是今后农业改善的一个主要目标。可是要提高贫农生活,要“耕者有其田”,却不能只把既有土地设法分给既有耕者就了事。
若一看我们过去几十年以至现在的状况,农村里有土地的向外跑,没有土地的困守乡下。有地离地,无地守地,于是造下了“贫农”的身份。当然,使这现象发生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贫农在农业里尚能贫而活,一旦离开农业连贫都没有资格了。这种情形现在快要过去了,都市兴起,工业在建设,农业之外亦要劳力,没有土地的人自然可以出来了,离开土地一样能生活。
工业建设一定要有个相配合的农业革命,我们一定要解放一部分农业里的人力到工业里去,现在工业里正感到人力缺乏,而农村里的确有闲手的地主,这也许是一条出路。——要讲工业,非使他们离开土地不成。
(取材于《内地的农村·贫农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