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条件。东北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影响,政府对企业、社会组织,没有完全摆脱“权力一隶属、管理﹣服从”的单一思维,与较好省份比较,显性上是经济增长疲态,而隐性因素则是行政体制改革执行乏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环境和投资信誉。为此,沈阳市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筑巢引凤”,实施“三引三回”人才引流,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迈向全面振兴新征程的突破口,努力将沈阳建设成为行政效应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让投资兴业者在沈阳有发展空间、有用武之地、有实现价值和梦想的机会,确保形成人才筑梦和城市发展共赢的良好局面。沈阳市还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放在实现全面振兴的大格局中去谋划、去推进。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政府在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应如何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