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地处福建省西部山区,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被称为“红色荒漠”。“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以河田为中心的水土流失区生态恶化、群众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
长汀早在上世纪就出现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主要是由于大面积植被遭到破坏。1912年,当地封建宗派山权纠纷,引起大规模相互伐木;1934年国民党第五次围剿时开公路、筑碉堡,大量砍伐林木做军资;1958年大炼钢铁用树木当作燃料,导致能源紧缺;80年代以前,人口大量增长,人民生活贫穷,当地伐木烧薪现象极为严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过多年锲而不舍、科学有效的治理,该县水土流失率迅速降低,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空气质量和水质常年优良,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图甲、图乙分别为长汀县罗地草山1985年和2018年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