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选自《鱼我所欲也》)
(乙)公孙仪①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②受鱼,必有下人③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长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选自《初谭集·廉勤相》)
(注释)①公孙仪:春秋时鲁穆公的宰相。②即:假如。③下人:迁就他人。
①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②是亦不可以已乎
③公孙仪不受
④即无受鱼而免相
公孙仪相鲁而嗜鱼
①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②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