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取代“外资三法”(《中外合资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成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统一适用的法律。该部法律是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活动全面的、基本的法律规范,是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是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其中更多地使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进开放,确立了制度型开放的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即规定不可以做什么),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公平待遇,保护其合法权益,坚定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加快与国际规则对接等。该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结合材料并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