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北京正式挂牌。
这个部门不仅在退役军人权益的保护上,在退役军人的发展、国家安全及对外关系的重大议题上,都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委的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国防动员部及国际合作办公室等部门都可能产生关系,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时,应加强联系与合作。未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路线仍然不会脱离改革开放以来确定的方向,只会全面深化改革;在经济市场化日益成熟的社会中,如果继续采取计划经济时期的思路处理退役军人安置问题,显然无法适应社会形势,因此,必须有全新的部门来专门负责这一事务。
(摘编自《“平地起楼”退役军人事务部第一个百天》,新华网2018年8月)
材料二:
摆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面前的,是退役军人抛来的无数问题。据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安置政策的落实问题、身份认定问题、优抚标准问题、生活特殊困难问题、涉法涉诉问题。还有些退役军人为新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对新部门的工作表示支持和关心。
目前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主要涉及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军人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各部门联合下发的一些法规和规章制度,它们对退役军人及家属在医疗、供养、保健、交通、住房、教育等方面提供保障。但部分法律存在立法时间较早、与现实需求脱节较大等问题,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针对性也有所欠缺。李卫海表示,退役军人工作涉及的环节多,需要协调的部门多,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保障法作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基本法。几十年过去,中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的社会情况和彼时制定法规制度的社会基础,已经存在很大不同,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解决退役军人的历史遗留问题固然重要,但新成立的这个部门更应该眼光向前,服务好退役军人的就业和创业。“包括出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鼓励政策,引进优质创业基金。帮助他们在一些细分行业中进行创业。同时可以引进创业保险,一旦退役军人创业失败还可以有保险兜底。”
(摘编自《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新京报》2018年3月)
材料三:
在成立一周年之际,退役军人事务部又推重要举措。2月26日,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退役军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省、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全面建立。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