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之名,首见于《史记·张汤传》,可见至迟在汉代前期已有这一名称。其本义,当是泛指楚地的歌辞,以后才成为专称,指以战国时楚国屈原的创作为代表的新诗体。这种诗体具有浓厚的地域文化色彩,如宋人黄伯思所说,“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西汉末,刘向辑录屈原、宋玉的作品,及汉代人模仿这种诗体的作品,书名即题作《楚辞》。这是《诗经》以后,我国古代又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诗歌总集。另外,由于屈原的《离骚》是楚辞的代表作,所以楚辞又被称为“骚”或“骚体”。汉代人还普遍把楚辞称为“赋”。
楚辞的形成,从直接的因素来说,首先同楚地的歌谣有密切关系。楚是一个音乐舞蹈发达的地方。现在从《楚辞》等书还可以看到众多楚地乐曲的名目,如《涉江》、《采菱》、《劳商》、《九辩》、《九歌》、《阳春》、《白雪》等。它的体式与中原歌谣不同,不是整齐的四言体,每句可长可短,在句尾或句中多用语气词“兮”字。这些也成为楚辞的显著特征。
但值得注意的是,楚辞虽脱胎于楚地歌谣,却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汉人称楚辞为赋,取义是“不歌而诵谓之赋”。屈原的作品,除《九歌》外,《离骚》、《招魂》、《天问》,都是长篇巨制;《九章》较之《诗经》而言,也长得多。它们显然不适宜歌唱,不应当作歌曲来看待。同时,这种“不歌而诵”的“赋”,却又不是像散文那样的读法,据古籍记载,需要用一种特别的声调来诵读。这大约类似于古希腊史诗的“吟唱”形式。歌谣总是篇幅短小而语言简朴的,楚辞正是摆脱了歌谣的形式,才能使用繁丽的文辞,容纳复杂的内涵,表现丰富的思想情感。顺带说,现代人为了区别楚辞与汉赋,不主张称楚辞为“赋”,这不无道理,却不能说汉人这样称呼有何过错。因为本来是先有“屈赋”而后有“汉赋”的。
楚地盛行的巫教,又渗透了楚辞,使之具有浓厚的神话色彩。据史书记载,当中原文化巫教色彩早已明显消退以后,在南楚,直至战国,君臣上下仍然“信巫觋”。民间的巫风更为盛行。《汉书·地理志》及王逸《楚辞章句》等,都言及楚人信巫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的风俗。可见在屈原的时代,楚人还沉浸在一片充满奇异想象和炽热情感的神话世界中。生活于这一文化氛围中的屈原,不仅创作出祭神的组诗——《九歌》,和根据民间招魂词写作的《招魂》,而且在表述自身情感时,也大量运用神话材料,驰骋想象,上天入地,飘游六合九州,给人以神秘的感受。
(摘编自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第四章《屈原与楚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