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春秋时期,齐国为了改变在同其他诸侯国的战争中一再失利的现象,桓公任命管仲在士阶层聚居的15个乡(国都的行政区划单位)中实行“三选”制度,破格启用下层人士参与朝政。管仲还创立招贤之制,广泛收求天下贤士归齐,将选官范围扩及各诸侯国。这些由君主提拔起来的新官吏,没有值得夸耀的门第和出身,只能唯君主之命是从、唯君主之命是听,不能违背君主的意旨。因此,招贤制标志着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官僚制和“主尊臣卑、上威下敬、臣民畏服、令行禁止”的君主专制政体已初步在齐国得到确立。齐国因此逐步实现了富国强兵、取威定霸的大业。
﹣﹣摘编自陈德正《管仲与梭伦选官制度改革的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