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6月6日召开的座谈会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指出,正确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而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通过完整系统的制度性安排,协调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可能普遍存在的流域功能冲突与多元利益冲突,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的新路。
调研组指出,“长江病”主要病在长江生态破坏上,立法应首先着眼于生态修复。法律要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对于已经遭受破坏的生态必须进行修复,对于正在破坏生态的行为要严厉制止,对整个生态系统实施有效保护。
造成长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调研组认为,长江保护法将是我国第一部流城立法,制定长江保护法,要特别注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和项目。
建立流域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的统筹协调、明确较高的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调研中了解到许多地方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在不断尝试,这些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将为立法提供思路和支撑。
(摘编自王比学《让长江保护有法可依》,《人民日报》2019年6月9日)
材料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海事局局长王阳红说,2016年以来,湖北长江干线取缔1211个各类码头、1383个泊位,清退149.8公里岸线长度,复绿809万平方米。目前,湖北港口实际使用长江岸线约168公里,仅占岸线总长8.6%。“59%的码头被取缔,47%的岸线被清退,长江干线港口面貌焕然一新。码头清理了,岸线整治了,江里的污染怎么办?“长江上船舶越来越多,产生的废气、污水和生活垃圾是污染源之一。”王阳红表示,船上的污水、生活垃圾都不允许直接入江,必须交给专门的垃圾收运船。目前,湖北全省有70多条船舶污染物接收船,2000多个垃圾接收设施。
每年约有4万艘船舶待闸三峡坝区,停靠期间柴油发动机产生的大气污染是一大难题。三峡大坝所在的宜昌市,与国家电网签订协议,推进港口岸电设施改造,用清洁岸电代替船上柴油发电。目前,长江宜昌段已有64个经营性码头具备岸电供电能力。
2018年,宜昌码头船只用电量达1700万千瓦时,相当于年减少燃油3612吨、减排二氧化碳11379吨、氮氧化物11吨。王阳红表示,下一步将在宜昌港全面推广岸电,缓解三峡坝区船舶停靠时产生的大气污染问题。
(摘编自《保护长江母亲河,“千湖之省”这样做》,《人民日报》2019年8月7日)
材料三:(记者陈熹、通讯员李斌)据介绍,2018年湖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纳入国家考核的114个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6%,同比提高1.8%,高出全国15%;劣V类断面比例为1.8%,同比下降2.6% ,低于全国4.9%。全省地表水河流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污染指标,年均浓度均值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33.3%和19.4%。
近年来,我省强力推进长江大保护,让水更清。为加快长江保护修复,通过实施1916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每年新增82.8万吨污水处理能力,铺设了1379公里污水收集管网,还从河道里清淤470.5万立方米,改变了不合格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湖北省划定了12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893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并在全国率先启动“百吨千人”小规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已基本查明2700多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通过规范化建设、强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等手段,保护水源地安全。2018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100%。
(摘编自《长江大保护见成效湖北河 流断面近9成水质优良》,“人民湖北网”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