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起,《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执行。
为什么要推行垃圾分类?一方面生活垃圾产生量在逐年递增。另一方面,目前对生活垃圾的处置主要是焚烧和填埋。混合垃圾因为其中部分垃圾含水量高,很难进行焚烧处理,直接填埋不仅侵占大量土地,同时填埋后产生的渗滤液会污染土壤和水体,对周边自然环境破坏巨大。因此,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垃圾分类迫在眉睫。
根据《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把垃圾分成这四大类主要依据两个原则:一是来源。垃圾从哪来的就让它回到哪去。厨余垃圾是从土地里面种植出来的,通过堆肥等生物处理方式重新回到土壤。而其他的几类垃圾大都是工业制造出来的。二是后期处理的需要。比如,可回收垃圾循环再利用,有毒有害垃圾单独处理。对垃圾的有效分类,虽不会减少垃圾产生总量,但可大大减少焚烧或填埋垃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