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发挥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政策,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丰富农村金融产品。近年来,政府实行差异化的货币信贷政策,对主要涉农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适时适度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各类金融支持“三农”的财税奖励资金;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多种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推动农村数字金融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完善农村信用和支付体系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升,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7年以来,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361.7%,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从22%提高至26.5%。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也有较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渐显现。2007年至2016年,我国农业保险参保农户从4981万户次增长到2.04亿户次,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7.2亿亩,分别增长了3.1倍和6.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