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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2016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成立监察委员会旨在( )
①为政府监察制度的改革作好顶层设计 ②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
③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④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公民民主监督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