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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八下·济南月考)
因为非常想要一部iPhone手机,贵州籍19岁男子便带着武士刀准备去店里“拿”一部,店主不同意,男子亮刀威胁,最终抢走一部iPhone11。2019年6月26日,温州瑞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5000元,并责令周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这个案例警示我们( )
①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②要少享受权利,多履行义务
③只要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就要受到刑罚处罚
④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A . ①④
B . ①③
C . ①②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