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综合题
  • 1. (2017·徐州模拟) 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旨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工商总局最新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1. (1) 请简述国家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合理性。

    2. (2) 有人说,《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只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这种说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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