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担当
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一系列应急机制迅速启动,白衣战士从四面八方奔赴武汉,抢救生命……这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更是国家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担当。
公民有责
疫情期间,广大群众自觉居家隔离,为抗击疫情作出自己的贡献。但也有少数人没有按照规定如实报告行踪,没有居家隔离,擅自出入公共场所。在他们看来,每个人都应该自由地生活,不受束缚和限制。
法律连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该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