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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课标Ⅲ卷)
2017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产生监察委员会。新的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整合政府、检察等部门的监察力量,将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他公共部门纳入监察范围。这一改革旨在( )
①实现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②清除公共部门滋生腐败的社会土壤
③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④搭建群众直接监督公共权力的新平台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