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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高二下·莲湖期末) 材料  清初,承袭明朝赋役制度,分别征收地银和丁银。但是,由于人口增长快于土地面积的增加,土地又不断集中到大地主手里,农民不断丧失土地,又要承担沉重的丁赋,所以无地农民被迫逃隐,既影响了国家税收,又造成社会不稳。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康熙51年(公元1712年),针对“户口日增,地未加广”的情况,规定以现在丁册为常额,固定丁银数量,此后所生人丁,不再征赋。康熙55年(公元1716年),将固定的丁银首先在广东摊入田亩征收,并逐渐推行于全国。这就是清朝“摊丁入亩”的赋税改革。摊丁入亩规定地丁完全按田亩征建制度下按资纳税的原则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劳役税和实物税最终化合成了单一的货币税。但实际上摊丁入地后,直至清王朝最后灭亡,田赋附加不断加重。

    ——摘编自张守军《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1.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康熙进行赋役制度改革的背景。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康熙赋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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