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综合型的表演艺术,通过歌唱、念白、舞蹈、表演等多种艺术手段来表现人生内容,它把单纯的时间性艺术如诗歌,音乐,与单纯的空间性艺术如绘画、雕塑,以及初级综合性艺术如歌舞、表演等,通过演员的演出而有机统在一起,形成自己复杂的艺术综合体。这些原本独立的艺术手段在进入戏曲的综合体之后,都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根据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统一于舞台,而不再是其本身。
戏由对于音乐和诗的倚重是突出的,它把诗的节奏和音乐的旋律化为自身的韵律,使之成为统领戏剧的魂灵,同时通过舞蹈化的舞台动作未呈现它,其中的曲词由诗歌的直抒胸臆改为代言体,抒发内心情感的主体由作者改换成剧中人,于是曲词抒怀就受到剧中人物的身份、修养、心理和环境的限定,不能由作者随心所欲,音乐则随着人物心情和命运的变化而发生旋律改换,不再遵从自在韵律。舞蹈的作用被放大,人物动作都被纳入了非生活化的舞蹈动作,因与生活动作产生距离而体现出美感。至于戏曲的化妆美、服饰美、道县美,也是由戏曲舞台手段的综合性所决定。可以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随意驱遣歌唱、舞蹈、念诵、表演等手段辅助行动,而不受现实生活情景的限制。
戏曲既然通过综合化的舞台手段来表现生活,它就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它的表现生活就不是写实性而是写意性的,马鞭一摇就是在路上走马,船桨一晃则是在江里行船,快步跑圆场则是人在急速行路——戏曲表演与生活动作就拉开了距离。使用脸谱也是戏曲的特征,它进一步把现实推向幕后,渲染象征的氛围,使戏剧指向写意。人们见到关羽的枣红黑脸,就感觉到他的忠肝义胆:见到曹操的碎纹白脸,就感知了他的奸诈多疑。
戏曲依靠叙述性手段与带有强烈装饰性的表演动作,得以对对象进行随心所欲的变形处理,因而获得了舞台手法的写意自由,这种美学原则在通过艺术手段表现对象时,就会追求“不似之似”“吉外之旨”“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提倡内在精神的传达而非外貌的逼真。中国人的艺术观念偏重于对艺术形式及其所体现境界的理解,状摹对象追求神似,而不去注意艺术与对象之间的距离。
戏曲既然是写意化的、不以状摹外物而以表现和抒发人物内心情感为主要特征,它就成为包蕴着浓郁抒情性的艺术样式。戏曲重在随时抒发人物的内心情感,它的表演强调用诗歌、音乐,舞蹈等艺术手段,把人物行动的内心依据或外界刺激人物内心所激起的反应直接揭示出来,不仅写人物做什么,如何做,而且写人物想什么、如何想,这奠定了戏曲抒情性的基调。尽管戏剧展现人生的本质属性要求它成为叙事艺术,戏曲舞台也确实具备相应的叙事功能,但既叙事又抒情,叙事中有抒情,以抒情来叙事,构成了戏曲表现方法的辩证统一。
(选自《文艺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