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峰先生,名伦,以孝廉①赴会试。仆于途中拾一金镯。行已五日,先生忧旅费不给② , 仆曰:“无虑也,向于山东某处拾一金镯,可质为费。”先生怒,欲亲赍③付还。仆叩首,且屈指曰:“往返必误场期,不可。”先生曰:“此必婢仆遗失,万一主人拷讯,因而致死,是谁之咎?吾宁不会试,不忍令人死于非命也。”竞寻至其家,果系妇遗面盆,而婢误投于地者。主妇疑婢窃取,鞭笞流血,几次寻死。夫复疑妻有私,辱骂不休,妻亦愤怒投缳④ , 赖人解救。先生至,出镯与之,举家感激。急行至京,试期已届⑤矣,仓皇投卷,竞得中试,状元及第。
(选自《罗伦还镯》,有删改)
注:①孝廉:“举人”的别称。②给:充足。③赍:以物送人。④投缳:上吊自杀。⑤届:到。
①以孝廉赴会试
②竞寻至其家
③夫复疑妻有私
④急行至京
①行已五日,先生忧旅费不给。
②吾宁不会试,不忍令人死于非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