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81年是农业生产责任制多变的一年,有些社队开春是小段包工,中途变为联产到组,最后又变为联产到劳、到户或大包干。这说明群众经过观察、比较和实践一段后,积极选择更适合实际情况的责任制形式。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包干到户逐渐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1982年第一个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1983年第二个中央1号文件再次指出:联产承包制越来越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它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这两个文件有力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的改革。1982年6月,以双包为主体的联产责任制在生产队总数中占到了93.7%,1983年这一比例升至99.4%,至此形成维持至今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基本格局。
——摘编自《再论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