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宋神宗熙宁、元丰年间(公元1068—1085年),王安石创立太学三舍法,将太学分为外、内、上三等,初入学为外舍生……经年考月试便能逐渐升为上舍生;上舍生毕业成绩优等的可以免试授官,中等的参加殿试,下等的经吏部考试再经殿试后也可授官,从而使学校教育与仕进的结合更加紧密。
——张创新《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1863年6月18日,亚历山大二世批准了国务会议提交的《大学章程》,取消了教育部督学对大学的种种干预,恢复了1835年被尼古拉一世取消的大学自治。……1864年6月14日,颁布了《关于初等国民学校条例》,其中规定允许社会团体和私人创办小学。……1864年11月19日,颁布了《中学章程》。根据这个章程,中学分为古典中学和实用中学(重点学习数学与自然科学)两类。
——刘祖熙《改革与革命》
材料三:维新伊始,先破陋习,特广求知识于世界之卓见,一时取西洋之长,虽奏耳目一新之效,其流弊为轻仁义忠孝,徒以洋风是竞,恐终将招至不明君臣父子之大义亦不可测。此非我邦教学之本意也。是故自今而后,应基于祖宗训典,专一阐明仁义忠孝,道德之学主述孔子。
——《教育大旨》(日本文部省,1879年)
完成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