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19年6月28日,出席巴黎和会的部分与会国代表签订了对德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划德国疆界,阿尔萨斯洛林归还法国,萨尔煤矿归法国开采:菜菌河西岸的德国领土由协约国占领15年,莱菌河东岸50千米内,德国不得设防:禁止德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不许德国拥有空军,限制德国陆军的人.
材料二:1922年2月6日,出席华盛顿会议的国家签订的公约中,提出“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但对于中国向会议提出的关于取消列强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和势力范围等要求,帝国主义列强或者拒绝讨论,或者借故拖延,因此均未得到解决。
材料三:1949年,美,英、法等12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公约,公约规定:任何一个成员国如果受到武装攻击,缔约国将作出集体反应:各缔约国决心维护共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