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媒介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已开始介入到诗歌、散文等文艺创作之中,甚至生成的某些产品具有特定的风格,有“类人”的趋势。这虽然有可能改变文学艺术的生产方式,甚至改变艺术作品的范式,但人工智能所生成的只是产品,并非真正的艺术作品。人类所独有的文学艺术创作层面的典型特质即语言、感性和创造力,人工智能目前只能做到一定程度的模拟。
在语言层面、人类日常使用的语言是人类自然语言,区别于如程序设计的语言,也就是人工语言。多数的人工智能应用程序使用“自然语言处理"”(NLP),关涉的是计算机对呈现给它的语言的“理解”,而不是计算机自己创造语言。对“自然语言处理”而言,创造比接收更因难,包括主题内容和语法形式。在语法上,人工智能生成的诗歌通常很不恰当,有时甚至是不正确的。人工智能的诗歌产品,虽然形式上有先锋派的痕迹、后现代的味道,或许能给予读者一种“震惊”的短暂体验,但由于没有历史深度和时间刻度,显然属于一次性的“仿后现代”。
基于情绪和情感依赖于人类大脑中散布的神经调节这一事实,“感性”也是人工智能难以企及的能力。虽然日本软银公司开发出“云端情感引擎”机器人“派博”(Pepper),试图模拟神经调节,但效果并不理想。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应用层面,大部分研究仍很浅表。而感性是艺术创作过程中最不可或缺的品格。
在创造力层面,文学艺术创作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一主体性的特质也是人工智能所不具备的。至于人工智能何时拥有主体性的创造力,未来并不可期。英国认知科学家玛格丽特·博登将创造力分为组合型、探索型、变革型。然而。即使是探索型人工智能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人类的判断,因为只有人类才能识别并清楚地说明风格化的法则。倘若人工智能能够自己分析文学艺术的风格,那么,这种创造性探索才能被称为创作。事实上,目前人工智能的智能模式远不如人类,本质上仍是人类的工具,是一种技术手段。
对于人工智能而言,算法是大脑,算力是肌体,大数据是其成长的养分。基于深度学习机制的人工智能,并不理解自己所生成的产品的意义。它所做的只是在算法的驱动下,将一种形式投射到另外一种形式上。而真正意义上的“创作”,是比“算法”复杂得多的精神活动。人工智能在文学艺术创作中可以成为诗人或者作家的助手,但不可能替代诗人或者作家。创作主体的心灵世界诗人和艺术家的感性思维能力,艺术创作主体的灵感顿悟能力,是人工智能不可获得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人工智能的推动下,人类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将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艺术与人工智能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融合,将激发人类无限创造的潜能,新的艺术范式将产生,艺术创作也将前所未有地变得更加日常。人工智能不是诗人和艺术家, 但在它的协助下,诗人和艺术家的潜能将被极大激发,这是一道令人向往的风景。
(节选自朱志男《是产品,而非艺术品——也论人工智能与文学艺术》,有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