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节选自《左传•庄公十年》)
(乙)
张骞,汉中人也,建元中为郎①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而怨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墓与甘父②俱出陇西使月氏。径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留骞十余岁,予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单于死,国内乱,骞与胡妻及甘父俱亡归汉。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西北国始通于汉矣。
(选文有删改)
(注释)①郎:郎官,一种官职。②甘父:张骞的随从,匈奴人。
骞以郎应募与甘父俱出陇西使月氏
①又何间焉
②小大之狱
③匈奴得之
④骞与胡妻及甘父俱亡归汉
①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
②月氏遁而怨匈奴,无与共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