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条约 | 《开罗宣言》 | 《旧金山和约》 |
主要内容 | 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并惩罚日本侵略;剥夺日本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地区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日本攫取的中国的领土,如满洲(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 盟国承认日本对其领土和领海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沙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日本得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与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盟国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
备注 | 在征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后,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 | 1951年9月8日美、英等46国与日本在美国旧金山签订。中国、朝鲜没有受到邀请参加旧金山会议,印度、缅甸拒绝参加,苏联、波兰、捷克没有签字,中国政府声明此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 |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