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宣誓词一共70个字,具体内容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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