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华民国民法》在立法原则上,强调国民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主。在民法细则上强调公民权利的平等,这种平等不仅仅停留在男女身份的平等,还包括商业贸易中交易双方的平等。在保障交易双方的平等权益与夫妻双方财产归属等问题体现了我国的民情与习惯。在婚姻方面,对于男女家庭关系的组建以及夫妻权利与义务的分配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落后性。
——摘编自王鹰时《论中华民国时期民法的发展》
材料二 如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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