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倔在上初一时被评为三好学生,进入初二后,由于长期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交往,受其“读书无用”观点的影响,经常旷课,不完成作业,进营业性网吧,老师多次教育,小倔不改。携带管制刀具,被公安机关拘留5日,但小倔依然不改。直到初三下学期的一天,他与混混小张一起拦路抢劫学生小强的钱包,并把小强打成重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人民法院考虑到小倔是未成年人,在审判过程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处小倔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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