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和艺术的异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儿童游戏时常怕旁人看见,所以躲在成人的背后。他们只图自己高兴,并没有意思要拿游戏来博得同情和赞赏。尽兴极欢,便已达到游戏的目的,不必有美丑的分别。儿童在游戏时,愈没有人看见,精神愈专注,幻想愈浓密,兴致也愈畅快淋漓。他抓住一个玩具,可以单独一个人接连玩上几个钟之久,不觉困倦。他没有把我和物分清楚,自己高兴时以为旁人和鸟兽草木器皿等也都和自己一样高兴,所以没有把自己的情感传达给旁人以求同情的意思。儿童自然也有时欢喜成群作戏,但是每个人仍只顾到自己。他既然可以和猫狗玩,和玩具玩,自然也就可以和同年的小伴侣玩,但是他并没有想到这些小伴侣是旁观者或是同戏的伙伴,他把他们也不过着作玩具一样,借以实现自己的幻想罢了。他扮店主,他弟弟扮主顾时,他弟弟就只是主顾而不复是他弟弟,如果他弟弟不在时,他也可以拿傀儡做主顾。他玩得高兴时,他的伴侣头撞痛了在号啕大哭,他心里却若无其事地仍然继续玩他的。从此可知游戏的动机中很少有社会的成分。年龄渐长,游戏中或许逐渐杂入社会的成分,但是那就不是纯粹的为游戏而游戏了。
游戏不必有欣赏者,艺术的创造就不能不先有欣赏。游戏只是表现意象,艺术则除“表现”之外还要“传达”。艺术家见到一种意境或是感到一种情趣,一定要使旁人也能见到这种意境,也能感到这种情趣,心里才得安顿,所以他才把它表现出来,传达给旁人。传达欲是同情心的表现。人是社会的动物,到能看出自我和社会的分别和关联时,总想把自我的活动扩张为社会的活动。同情心是为群的也是为我的。它是为群的,因为它要分享旁人的苦乐;它也是为我的,因为它要把自我伸张到社会一样大。
因为游戏缺乏社会性,而艺术冲动的要素却恰在社会性,所以游戏不必有作品,而艺术则必有作品。作品的目的就在把所表现的意象和情趣留传给旁人看。罕恩在《艺术的起源》里说:“游戏和艺术造成另一个世界。游戏只要过剩精力已发泄,或是本能已得到暂时的练习,便算是达到目的。艺术的作用却不仅在造作的活动,凡是真正艺术的表现都必有一件东西做了出来,可以流传下去。”儿童在沙滩土堆砂为屋,随堆起,随推倒,既已即兴,便无留恋:艺术家对于得意的作品,往往用慈母保护婴儿的热爱去珍护它。这个分别是显而易见的。
艺术和游戏都要在实际生活的紧迫中发生自由活动,都是为着享受幻想世界的情趣和创造幻想世界的快慰。于是把意象加以客观化,成为具体的情境。这就是所谓“表现”,不过纯粹的游戏缺乏社会性,而艺术则有社会性,它的要务不仅在“表现”而尤在“传达”。艺术冲动是由游戏冲动发展出来的,不过艺术的活动却在游戏的活动之上下过进一步的功夫。游戏杂用金砾,无所取择;艺术则要从砂中炼出纯金来。
(选自《朱光潜美学文集•文艺心理学》,上海文艺出版社,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