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武帝末,巫蛊事①起,吉以故廷尉诏治蛊狱。时,宣帝生数月,以皇曾孙坐卫太子事系,古见而怜之。又心知太子无事实,重哀曾孙无辜,择谨厚女徒,令保养曾孙,置闲燥处。吉治巫蛊事,连岁不决。武帝疾,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上谴使者分条中都官②诏狱系者亡轻重,一切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到狱,吉闭门拒使者不内 , 曰:“皇曾孙在。他人亡辜死者犹不可,况亲曾孙乎!”相守至天明,不得入。穰还,以闻,因劾奏吉。武帝亦寤,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狱系者独赖吉得生。后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尊立皇曾孙,是为宣帝。吉为人深厚,不伐善。上大贤之。
②后五岁,吉为丞相。尝出,逢清道群斗者,死伤横道,吉过之不问,掾史独怪之。吉前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驻,使骑吏问:“逐牛行几里矣?”掾史独谓丞相前后失问,或以讥吉,吉曰:“民斗相杀伤”,长安令、京兆尹职所当禁备逐捕,岁竟丞相课其殿最③,奏行赏罚而已。宰相不亲小事,非所当于道路问也。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时气失节,恐有所伤害也。三公典调好阴阳,职当忧,是以问之。”掾史乃狠,以吉知大体。
(选自《汉书·丙吉传》)
【注】①巫蛊事:巫蛊是一种加害仇敌的巫术。汉武帝万年因蛊惑之事而怀疑卫太子刘据,后者被迫起兵,后被镇压自杀。②分条中都官:分别通知京师各官府。③殿最:官吏政绩的考核等第。
①吉以故廷尉诏治蛊狱 ②吉闭门拒使者不内
诏狱系者亡轻重
吉为人深厚,不伐善
①时,宣帝生数月,以皇曾孙坐卫太子事系,吉见而怜之。
②穰还,以闻,因劾奏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