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十二年,太宗东巡狩,将入洛,次于显仁宫,宫苑官司①多被责罚。侍中魏征进言曰:“陛下今幸②洛州,为是旧征行处③ , 庶其安定,故欲加恩故老。城郭之民未蒙德惠,官司苑监多及罪辜,或以供奉之物不精 , 又以不为献食。此则不思止足,志在奢靡,既乖行幸本心④ , 何以副百姓所望?隋主先命在下⑤多作献食,献食不多,则有威罚。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遂至灭亡。此非载籍⑥所闻,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当战战栗栗,每事省约,参踪前列,昭训子孙,奈何今日欲在人之下?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万倍于此,亦不足也。”太宗大惊曰:“非公,朕不闻此言。自今已后,庶几无如此事。”
【注释】①官司:待从,待卫,②幸:临幸,到。③为是旧征行处:因这里是以前征战之地(百姓遭了罪)。④乖行幸本心:违背了巡游的初衷。⑤在下:下人。⑥载籍;史书。⑦不啻(chì):不止,不仅仅。
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