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制遇下诏敕,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尚书左右仆射若得兼衔,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即得出席政事堂会议……开元以后,尚书仆射不再附有出席政事堂之职衔了……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
——摘编自《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隋唐实行科举制,《通典·选举》载:“隋代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唐代科举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明经、进士两科是常科的主要科目,分别考时务策与经义、时务策与诗赋,贵族与平民皆可报考。其发展演变大事年表如下:
——摘编自《中国古代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