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唐开元年间,随着社会发展,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广大自耕农在无力承受官府的赋税和兵徭的情况下,被迫大量逃亡。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开元十一年,敕令逃户“各从所乐,令所在州县安集,遂其生业”…在括户(将隐漏不报和逃亡人口搜括出来)的同时,还进行了括田,即根据均田令的规定,丈量实际的土地占有情况,将超过田令规定的“籍外羡田”登记在册,检括出来以均济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户,…调整后的政策是“免其六年户调,但轻税入官”,具体办法是“每丁量征一千五百文”…又进一步对边疆地区镇兵进行了彻底改革,“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任边军者”充当镇兵,这样,招募丁壮充当的终身镇兵就取代了轮流放还的边兵。
——摘编自《中国大通史•隋唐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