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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9八上·普宁期末)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近年来,在公交车上恶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越来越多。2019年1月12日湖南省邵阳市一女子张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未及时下车错过站点要求司机停车遭拒。张某遂取出随身携带的保温杯,将里面的热水泼在司机手上,致司机手部烫伤,车辆失控撞向绿化带,车上一名乘客眼部受伤。

    材料二:同年9月,刘某醉酒后乘坐公交车,因神志不清无故对驾驶员李某进行语言挑衅,随后刘李二人在公交车内发生撕扯,在撕扯中致使李某的颈部受伤。李某向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后便驾驶公交车将刘某送往派出所,在公交车行驶途中,刘某上前抢夺方向盘,后被李某制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地公安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

    1. (1) 张某的行为令人深思,请你从自由与规则的关系的角度说说你的看法。
    2. (2) 材料二中,刘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3. (3) 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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