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清末,医政日趋颓废,中国新式知识精英积极倡言发展医疗卫生建设。1903年,清政府在京师大学堂附设医学实业馆(后改为医学馆)。1905年,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其下辖的卫生科负责医疗卫生。各省不同程度地设立地方卫生行政机关。清政府为防治疾病、清除烟毒,建立了多种新式医院。1908年,民政部设立外城官医院,免费救治病人,“还管理治疾、防疫、卫生事宜”。同年,清政府颁布了《预防时疫清洁规则》等专门法规,各地政府随之不同程度地举办了学校卫生、防疫等公共卫生事业,支持非官办医疗卫生事业,倡导医学研究。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1910年东北鼠疫爆发时,清政府派遣伍连德为首的医官前往,迅速扑灭了鼠疫。然而,由于经费、人才等诸多因素制约,医疗改革各地进展不一,有的医院和医学堂停办,诸多事项办理迟滞或议而未办或未曾议及。
——摘编自李传斌《清末新政时期的医疗卫生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