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 弼 传
①史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也。为平原相,时诏书下,令举钩党,郡国所奏,相连及者多至数百。唯弼独无所上,从事①责曰:“诏书疾恶党人,青州六郡,其五有党,平原何理而得独无?”弼曰:“先王疆理天下,画界分境,水土异齐,风俗不同。它郡自有,平原自无,胡可相比?若承望上司,诬陷良善,淫刑滥罚,以逞非理,则平原之人,户可为党。相有死而已。所不能也。”济活者千余人。
②迁河东太守,受诏当举孝廉。弼知多权贵请托,乃豫敕断绝书属。中常侍侯览果遣诸生赍书请之,积日不得通。生乃以它事谒弼.而因达览书。弼大怒曰:“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尔何人而伪诈无状!”命左右引出,楚捶数百,府丞、掾史十余人皆谏于廷,弼不对。遂付安邑狱,即日考杀之。侯览大怨,遂诬弼诽谤,槛车征。吏人莫敢近者,唯前孝廉裴瑜送到崤渑之间,大言于道旁曰:“明府摧折虐臣,选德报国,如其获罪,足以垂名竹帛,愿不忧不惧。”弼曰:“‘谁谓荼苦,其甘如荠。’昔人刎颈,九死不恨。”下廷尉诏狱,减死罪一等。
③刑竟归田里,称病闭门不出。数为公卿所荐出为彭城相,会病卒。
(节选自《后汉书》)
[注]①从事:官名。
①诏书疾恶党人:
②乃豫敕断绝书属:
③明府摧折虐臣:
④九死不恨:
①郡国所奏,相连及者多至数百。
②生乃以它事谒弼,而因达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