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礼》,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一个家族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先祖,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这样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敬宗收族,使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的功能之一是祭祀宗族祖先或先贤。祠堂祭祀有多种,有季祭、节祭等。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行为,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戒不良行为。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这样,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中,家族成员从儿童期就受孝悌之礼等熏陶。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
祠堂的动文化(祭祀)体现着祠堂的功能,祠堂的静文化(建筑装饰)也暗示或渗透着祠堂的功能。装饰文化作为祠堂文化的载体,涵盖了浓厚的道德观念、地域民俗,无论是家居陈设还是建筑中的雕饰彩绘,又或是牌楼照壁都成为传统文化的载体。洛阳新安县吕氏祠堂,照壁上刻画的“龙蛇龟田”象征吕氏族人要勤勤恳恳才能福临;各种各样的墀头“耕读”字样引导后人要辛勤耕作以立身立命,刻苦读书以立德立行。
儒家伦理中家族观念尤为深刻,祠堂作为整个家族的聚集活动之所,承担的是弘扬祖先美德、传承“孝礼”文化、维系亲情意义等功能。礼仪和道德结合在一起,从而延伸到更大的范围乃至整个社会,以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祠堂祭礼,不仅是“情感一道德”性的,而且是“伦理一政治”性的。
祠堂作为礼制性建筑,并非是文化虚构,而是从对亲生父母之爱与敬延伸到对祖父、曾祖、太祖甚至整个宗族真实无妄的伦常尊亲的追溯以及对天地诸神的祭拜,关系着对人伦关系、社会结构、政治组织的理解。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