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写入法律。
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垃圾分类已作为北京市全体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责任"。《条例》规定: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先进行劝阻; 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个别居民觉得垃圾分类既麻烦又费时,加之法律意识淡薄,环保意识不强,在没有监督员的情况下,他们仍然随意丢弃垃圾。为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北京十多个街镇,总计百余个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兑换积分”活动,当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换取一些生活用品,这对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起到一定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