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0年2月起,美国相继推出"1950年输出统制法令"""有关管制战略物资输出的加强命令""港口管制法令"等,逐步对中国实行最严厉的制裁手段。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把对苏联、东欧国家施行贸易控制的原则施于中国,尤其是扩大到石油和石油产品系列。至1953年,在美国的拉拢和胁迫下,参与对华禁运的国家多达45个,无论是制裁范围和力度还是持续时间都是史无前例的。1950年11月,中国外交部发出"关于外资企业处理办法的初步意见",将美国在华企业列为首要对象,视情况采用军事管制、全面接管及没收等措施。同时,在联合国通过了全面对华禁运的决议后出苏经过谈判,苏联签署了向中国提供60个步兵师武器装备的协议。中国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逐年增加,从1950年中外贸易的32.4%上升至1953年的76%。
——摘编自石源华《朝鲜战争期间的中美经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