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英国是世界现代政治制度的滥觞,其“四大发明”(代议制、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两党制)不但为世界政治文明做出了贡献,其渐进式政治改革模式更是确保了英国三百多年的和谐发展。……(《权利法案》)前的暴力革命为近代英国宪政改革奠定基础。1689年的《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限制了国王的权力,英国逐步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随着工业革命深入发展,新兴的企业主和中产阶级力量迅速壮大,在法国革命浪潮影响下,英国通过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企业主和中产阶级取得更多议会席位,确保了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稳定和经济迅速发展。……1969年的《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均享有选举权。至此,英国自由、平等的普选制才真正确立起来。
——摘编自《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美国制宪者认为,将国家的命运与个人的权利托付于情绪化的民众,缺少一种精英的理性慎思明辨和权力的必要集中,其后果必然是无政府主义的民粹政治……他们关心的更多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力的但又受到约束的政府。代表们既想建立一个有足够权威的中央政府,又要竭力保护各州已经拥有的重要权力;他们既希望联邦政府的权威得到有效的施展,但又要防止不同利益集团对政府权力的垄断;他们既反对贵族或寡头政治,又害怕简单无序的“暴民政治”,正因为有这些忧虑,1787年的宪法格外注重权力的分割与制约。
——据万绍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