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不仅在经济领域产生巨大影响,也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新手段。依托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城市,是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智慧城市已经成为一个热词,但何为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如何促进治理升级、如何科学有效地建设智慧城市,这些基本问题仍然需要深入探究。
智慧城市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城市空间数字化。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城市空间,城市部件实现“万物互联”。二是信息技术改变城市生活。信息与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发生化学反应,城市各领域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基础上实现智能运行,构建一个更加方便快捷、运转高效的人性化城市。三是智能驱动城市治理创新。城市治理主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不但可以及时为市民解决具体问题,而且可以实时感测城市运行状况,优化城市治理决策,推动城市可持续、包容性发展。
实践证明,智慧城市不仅在推动城市产业发展、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现城市治理精细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且能在人、物理空间、人工智能方面发挥组合效应,带动政府各部门、城市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理想预期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有产无智”。相关高科技企业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撑性力量,但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只是购置它们生产的高科技设备。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成为企业兜售设备的“竞标场”,加上产业发展冲动,一些城市在相关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智慧城市项目,导致后续投资乏力、管理滞后、资源浪费。二是“有智无慧”。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局限在“网格化管理”“综治维稳”等智能管控领域,既忽略了多部门联动的系统性,也忽略了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性,不同部门的数据系统互不联通,存在“数据隔离”问题。三是“有慧无惠”。建设智慧城市,意味着城市发展要素的全面革新,意味着城市居民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并从中得到更多实惠。然而,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既与城市居民的需求脱节,又缺乏城市居民的参与,没有真正服务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此外,由于对技术和大数据的高度依赖,智慧城市建设还普遍面临技术安全风险、用户信息安全风险、居民信息壁垒风险等问题。
可见,对于智慧城市建设要进行冷静的思考、周密的规划,尽量避免产生负面效应。为此,需要充分考虑两个原则。一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要了解城市运行各方面、各领域的真正需求,保证智慧城市建设能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以包容性发展为准则。智慧城市建设绝不仅仅是购置一些冷冰冰的技术设备,更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成功的智慧城市建设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技术嵌入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推动城市居民广泛有序地参与到城市发展中来,以此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实现整个城市包容性发展。
(摘编自吴晓林《智慧城市建设须注重可持续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