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5 月 1 日,广受好评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市人大举行立法座谈会,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专家征求意见,并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研究市 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 年 3 月 31 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一条例,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诞生。目前,政府有关 部门除了依照《条例》严格执法外,还积极宣传《条例》,引导市民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为减少国家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失职行为,专门开设线上有奖举报,切实防范公 共卫生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