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9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于2019年10月31日-1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其中“政府保护”一章中,整合、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教育、安全保障、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职责,并明确民政部门的兜底监护责任。
材料三: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但是,能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关键要看落实。比如网络保护,过去多年间,由于违规收益大,处罚力度轻,很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即便出现问题被有关部门约谈后,很快又死灰复燃。